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林业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黄政发[2016]32号)精神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坚持以创建森林城市,加快林业发展为中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方针,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督促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如何完善林业法律法规,用好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并签订了责任状及执法委托书。森林公安全年开展“净网行动”和“严打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各类违法案件逐年下降。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69起,行政处罚169人次,没收野生动物762只,补种苗木5915株,没收非法所得13.49万元。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调整结构、提高效能入手,不断完善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大力优化林业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全面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办证及政务信息公开,创新便民服务机制,完善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下放审批事项的指导和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按照《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窗口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窗口首席代表工作职责暨签订窗口授权事项,进一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补充梳理,坚持做好局领导行政服务中心接待日工作。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办件82件, 办结82件。其中即办件42件、承诺件40件。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我局制定了《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检查人员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开,并纳入市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成立了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林业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家咨询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今年三月份,我局拟定《黄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核,4月5日通过(黄政办函〔2016〕39 号)并进行实施。该方案是在成功创建湖北省森林城市的基础上,全市上下再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争取到2018 年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完成《黄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各项建设任务。
(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制定《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市林业局2016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市林业局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责任书,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政工科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认真研究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我们始终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促进林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关于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会议,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为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我们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防止盲目办理。办后由承办科室负责人上门与建议提案人见面回复,向他们汇报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诚恳听取他们的意见,赢得了建议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2016年,市林业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其中市人大建议5件(分办件3件,会办件2件),市政协提案1件(分办件)。经过梳理分类、分工负责、依规反馈等环节,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全部办理并书面回复完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办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注重增强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黄政发[2016]32号)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述法活动并撰写《述法报告》,同时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法律2次,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进行法治专题学习2次,公务员学法达42学时,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业务知识学习,着力解决了法律素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年参加省、市组织的种苗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植物检疫、两法衔接及执法档案管理等方面业务培训225人次,促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适应了新的工作要求,提升了执法水平。
(二)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根据省、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 5月份,我局下发了《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黄林文〔2016〕60号)和《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全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监督证换证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黄林文〔2016〕61号),组织实施培训及换证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试各项工作任务。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10月中旬结束,参加考试人员36人,考试合格人员35人,全局考试通过率达97.2%。
(三)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根据黄审改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资源、森检、造林、公安、防火、野保、木检、种苗等各部门开始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分门别类填报《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统一填写职权编码和流程图的制作。经清理,我市林业部门行政职权共91大项112事项。其中 “行政许可”6大项11事项;“行政处罚”49大项58事项;“行政强制”7大项12事项;“行政征收”2大项2事项;“行政给付”4大项4事项;“行政检查”8大项10事项;“行政确认”1大项1事项;“行政奖励”1大项1事项;“其他类”13大项13事项。行政权力清单所有事项均挂靠局网站供社会公众查询。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清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16号)精神,2015年市林业局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从源头上为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提供了基础保障。11月份,按照市政法法制办工作要求,对1999年以来的涉及本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有效清理,黄政发[1999]44号、黄政办发[2007]38号交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黄政发[2007]32号)明确废止。2015年1月9日,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15]3号)。
(五)规范执法文书及“两法衔接”。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14号令)及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按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做到一案一卷,统一装订标准,案卷规范、整齐美观。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检会[2014]3号)精神和《关于做好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录入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总数89件,其中市直4件;大冶38件;阳新47件,从而保障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四、学用紧密结合,严格督促检查
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教育指导,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年来购买了《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法治面对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林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等学习资料,学法用法经费得到保障。在学法过程中,通过学习林业执法各类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归纳起来,开展讨论,这种学习形式不仅增强了学习兴趣,也为干部职工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法律问题,受到了普法教育对象的欢迎。今年以来,全局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12.4”法制宣传日,全国荒漠化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日、“爱鸟周”、防火戒严期及森林城市创建等有利时机,结合行政审批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访谈、万人签名、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设立街头咨询点、深入农户送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其深入人心,增强了市民的林业法制意识。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共向广大林农发放林业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30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达200余人次。今年向市法制办报送了《全面开展“两证”换证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等法制宣传信息30篇。
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业立法不完备。目前,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有一些原则的规定,但是在法律制度和内容的规定上还不具体,开展这些工作还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特别是在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中的湿地保护等方面,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完善。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黄政办发[2010]55号)在森林资源管理科内挂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等,没有建立独立执法监督机制和编制人员,对执法过程缺乏指导、审查和监督。
三是执法机构缺人少编,难以适应林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林业执法机构大多是差额预算单位,工资和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七、下步的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建立述法考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
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林业法律意识。 结合植树节、爱鸟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项主题活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爱林护林意识,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意见及建议
(一)建立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依托系统统筹协调加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工作力度,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主渠道作用。
(二)加大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长效合作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协作配合惩治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法制部门体系建设,提高法律顾问的主导地位,让法律顾问真正成为各级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既要提高法制办人员工作积极性,也要提高外聘社会律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