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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

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纪检委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提前对节日期间廉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重申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

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主动履职,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联系电话:0714-6365165;邮箱:hsszjgjgw@163.com

 

 

 

 

 

            中共黄石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

                     20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