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发布时间:2018-04-29 来源:
近日,阳新县森林公安局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4月27日,案件移送至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年底,白沙镇山口村井西组经过共同开会决定,将组集体所有的仙姑台山场给本村井东组村民舒某洲承包开发,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承包期限为30年,租金每年每亩300元,一切手续由舒某洲负责。舒某洲因人在北京,电话委托其弟弟舒某汉帮忙清理承包山场。2017年11月份左右,舒某汉在没有同舒某洲商量,也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使用挖机对仙姑台山场的林木进行了采伐。经林业科学技术鉴定:被采伐的树种为天然樟树和人工意杨等,采伐林木共计64株,总蓄积为6.84立方米,其中天然樟树41株,蓄积5.63立方米。案发后,阳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案发现场锁定证据。1月24日,犯罪嫌疑人舒某汉迫于“楚天冬季攻势”的严打压力,主动到阳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同日该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之中。